公園處自105年起推動公園生態化,挑選了12座公園進行公園環境改善及棲地復育的工作,一方面以去水泥化及增加綠覆蓋率等方式營造生態友善環境,一方面推動分區管理減少不必要的人為干擾,整個過程並持續與關心生態環境的非政府組織團體(NGO)互動、合作,希望在都會公園設立生態保育的示範區、並藉由環境保育、招募生態志工與舉辦宣導活動,鼓勵社區參與,逐步提升在地民眾成為支持公園生態環境保育的力量。
公園生態化的分區管理,係參考國家公園法,將公園內依區域特性(生態維護需要、空間利用特性)劃設以下區域
- 生態維護區:保留棲地完整性及自然演替的豐富性,此區域範圍未經申請同意,請勿擅自進入。
- 緩衝區:為生態維護區與一般使用區之間的緩衝區域,允許低度干擾的生態觀察與環境教育使用,請避免干擾與污染、改變環境等行為。
- 一般休憩區:生態維護/緩衝區外圍之其他區域,請遵守一般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範。
並分別依其差異性擬定開放原則、營造原則、管理規範(修剪割草等植栽管理、植栽種植、增設硬體設施、環境維護等)等,藉由這項措施的推動,可以減少民眾的活動行為干擾、減少管理機關的維護行為干擾,並可適當維持自然特性,避免開發利用。
分區管理的規劃過程,公園處與合作的NGO團體討論,依據公園內需要維護的棲地環境、需要保護的物種棲息範圍及現況開放民眾遊憩範圍等,界定各公園內生態豐富區域,並視需要增設緩衝區,與完全開放民眾遊憩使用的一般休憩區有所區隔,並以綠籬、木圍籬等方式形成邊界,在重要的出入口設置分區管理告示牌,除了以分區平面圖標示閱覽者所在位置,並說明分區管理規定提醒民眾配合事項,此外也已配合雙語化,讓遊憩的外籍人士也能知悉分區管理的現況,並共同遵守維護環境。